各有关企业:
为消除本轮新冠疫情对我市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号),经研究决定,将年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二批次)企业整改期的截止日期由年12月19日延至年1月3日。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