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负有监督与连带责任,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总包代发工资,随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的生效,成为了强制。本节我们介绍三个问题:
1、总包代发分包工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入账需要依据哪些凭据?
3、个税由谁来申报?
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背后的原理:鉴于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较多,社会影响恶劣,为通过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年,我们国家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于年5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推行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模式并进行用工实名制管理。
实
质要求建设单位将人工费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互交织。从而实现将农民工工资从资金链条最末端提到前端,由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防止层层截留、克扣。同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防止出现农民工身份、工资核算的争议,实现将工资切切实实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里目的,切实保护农民工弱势主体。因此,基于国家层面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三方在项目用工、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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