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西欧中世纪的城市中,手工业者按行业组成行会,行会的章程是手工业者必须遵守的。城市中的房屋建造,由建筑工匠承担,但行业的划分很细,界限严密,不准跨行业工作。石匠、砖瓦匠、木匠都有自己的行会组织。
做烟囱的,是烟囱匠;做炉灶的,是砌炉灶匠;装锁的,有锁匠,各有分工。建筑工匠中,有些行业的手工业者没有自己的作坊,也没有原料可出售,而只有随身携带的工具,受人雇佣去干活,石匠、炉灶匠、烟囱匠等都是如此。
城市中,如果某个市民或作坊主要盖房子,通常他自己去采购建筑材料,再一去请石匠、砖瓦匠、木匠等等来建造,按约定支付工资。不仅如此,他自己还要设法提供建筑用的脚手架。如果市场上没有现成的脚手架,他必须先去购买木料,再请木匠做好脚手架。在城市发展早期,建筑包工队之类的组织是不存在的。
在乡村中,替封建主建筑房屋的劳动是由领地上的农奴以服劳役的方式承担的。农民们自己建筑房屋,则流行着“帮忙”制度,即一家盖屋,亲友邻居都来帮忙,一般是互助性的,不付报酬。所以那时的乡村中不需要有建筑包工队之类的组织。建筑包工队之类的组织按什么原则组建?简要地说,是按行会原则组建的。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以及城市中公共建筑的增加,建筑包工队开始出现。如教堂、仓库、市*厅、剧院、码头等,都是城市急需建筑的项目。原来那种由房屋主人自己采购材料,再一一请不同行业的工匠前来建筑的做法显然不符合需要了。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技术水平高的工匠出来牵头,把不同行业的工匠组织到一起,组成建筑包工队,受雇于某一项工程的主持人。建筑材料则仍由房屋主人亲自负责购买,房屋主人担任这项工程的主持人。
如果房屋主人的地位高,或太忙,则由他聘请位财务主管来担任工程的主持人。工程主持人同建筑包工队之间的关系是承包合同关系。由技术水平高的工匠牵头组成的建筑包工队在开始进行活动时,多半是临时性的,专为修建某项工程项目而临时招来不同行业的工匠,一起工作,工程完成后就解散。后来,建筑包工队就逐渐固定化了。
据记载,西欧自12世纪以后一些大教堂的修建,流行的就是建筑承包的方式。一个建筑包工队的总工头包揽一切,他雇一些助手,助手再雇石匠等建筑工匠。建筑工期很长,在这段时间内施工和管理都由包工队承担。
助手之中,有管建筑的,有管财务的,也有管材料供应和施工队伍管理的。不仅教堂的建筑,而且王室的、市*的、私人的建筑,也都采取的包工方式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有时,承包建筑的总工头只管建筑,只负责招募工人来干活,而原料的采购和运输等事务则由发包方负责。可见,合同的内容种类多样,但通过包工队来完成某项建筑工程则是相同的一个按行会原则组成的建筑包工队就是一个独立的行会。
当一些工匠—泥水匠、木匠和石匠等一在一起建筑房屋(例如一座大教堂)时,虽说他们都属于同一个有行*组织的城市,而他们每一个人又属于各自的行业,但是他们为了共同的事业(他们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这个事业)而联合起来。他们所以结合成一个团体,是由于有了更密切的联系,虽说这种联系是临时的;他们为了修筑大教堂而建立行会。
这种独立的行会不同于城市中的其他行会,因为它实际上是跨行业的行会,其中包括不同工种的手工业者。由于建筑包工队的工作是流动性的,建筑工程中伤亡事故也常有发生,所以行会的互助性和纪律性都格外明显。
工匠们供奉同一个守护神,履行共同的祭祀任务,且有一定的宗教仪式。工匠之间彼此以兄弟相称,实行严格的纪律,坚守技术诀窍不外传的信条。他们互相照顾,宣誓不做出危害团体和破坏兄弟间团结的事情。有些建筑包工队还佩戴一定的标志,内部人一看就知道是自己人。
建筑业行会或建筑包工队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虽然在现存文献的最早记载中,从未能确定建筑业行会起源的日期,可是很明显,在公元年前后,这些建筑业行会并不是到处都重要。这是就英国的情况而言的。
在西欧大陆上,建筑业行会或建筑包工队的出现要早于英国,“到了12世纪,有技巧的手艺人大。多已变为自由的手工业者,并已组成行会。这些行会还在法国一些大教堂、城堡的上层留下了行会的标志。
建筑包工队内部的分化
最初出现的,由不同行业的工匠组成的建筑包工队,是小生产者的组织。工资是总付的,即由雇主总付给包工队,再由包工队分配给工匠们,一般按照工匠们不同的技术等级或技术熟练程度而领取多少不等的货币工资。
有时,房屋主人或工程主持人也把采购一部分材料的任务交给包工队,由包工队派人到市场上购买或到建筑材料产地购买。由于一些大型建筑物的工程量大,建筑时间长,所需要的材料多所以经办采购材料的业务也使得建筑包工队赚得可观的收入。
建筑包工队的领队是技术水平高的工匠,他们有技术,有经验,而且在一般工匠中间有威信。他们负有工程指挥、组织管理、对外联系等任务,他们的收入自然要高过一般的工匠许多。一个建筑包工队中有不同行业的工匠,因此也就相应地分成专业组,如石匠专业组、木匠专业组、砖瓦匠专业组等。其中,石匠是最重要的,因为大型建筑由石料砌成。
石匠又细分为石雕匠、打料匠、采石匠等。每个专业组有若干名工匠,由一人担任负责人,他们通常也是技术水平较高的,收入也就多一些。建筑包工队工作的流动性大,一处的工程完成了,又要赶到另处去干活。
包工队中有技术的工匠人数有限,在建筑工地上还需要不少帮工,技术性不很强的工作往往由帮工担任。有些帮工是就地雇佣的,也有些帮工作为技术熟练的工匠的助手,也参加包工队,跟包工队一起流动。在某些建筑包工队中,工匠和帮工们除了有一定的货币工资而外,还配给一些食物,如面包、猪肉、葡萄酒等。
此外,在建筑业中当时一般不采用学徒制,新招的工人边干边学,在实践中学会手艺。不少不熟练的建筑工人是在建筑工地上或采石场中成长起来的,后来成了熟练的工匠。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包工队内部的分化不断进行着,并出现了一些富裕的工匠。尤其是负有工程指挥任务的有技术的工匠,地位尤其突出。
13世纪时,在意大利、国等地已经使用工程师这样的称呼,建筑师或工程师常常被并用,这是指那些能在纸上进行设计,在实际工作中使之实现,并在工地上进行指导的人。当时一些大规模的建筑,雇用的人数很多而且设计要求高,没有工程师或建筑师这样的人来设计、指挥与指导是不行的。在英国爱德华二世统治初期,约14世纪初期,在建造菩美利斯宫时,曾雇用石匠名,以及木匠、船夫、运货马车夫、劳工等名。
这样浩大的工程,要有一名甚至若干名有管理才能、又有高技术的建筑师或工程师。这些人最初就是从工匠中涌现出来的。在英国,13世纪后期,赫勒福有一个名叫沃尔特的石匠,就是建造柴郡溪谷皇家修道院和卡那村城堡的师傅。
在14世纪中期,那位了不起的石匠师傅、石商和建筑承包人威廉·耶微尔就是因此而致富并且购买了一座庄园。那位名叫亚当的大理石匠,是古老的圣保罗大教堂的铺砌者,看来很像一个建筑承包人。
应当指出,尽管这些在工程上进行指挥的人收入多,但他们仍然是工匠队伍中的一员,而不是靠投入资本并雇工生产经营的老板。建筑包工队离不开这些能干的人,他们的出现与获得较多收入这一事实,不改变建筑包工队依然是小生产者的组织的性质。但建筑包工队内部的分化毕竟是不可否认的。四个层次的工作者的界限越来越清楚了。
最底层的是那些被临时招募来的、没有专门技术的建筑工人,他们干一些粗活,收入最少。在这些人之上的一个层次,是固定在建筑包工队内的、有专门技术的工匠,他们收入不但比临时性的工人要多,而且比其他行业的工匠也要高一些。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建筑工程多如建教堂,建桥梁,建豪宅,建城堡,建公共场所等,因此对工匠的需求量大,往往供不应求。
再上面一层,是工匠出身但已担任一定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可称为工头或工长。他们在技术上有专长,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他们的收入还要多一些。如果他们负责采购材料的工作,就可以得到额外的收入。最上的一层是少数领队的,他们管理整个建筑包工队,负责对外联系,有的还是设计方面的专门人才,从而被称为建筑师或工程师。
结语
他们富裕起来了,在社会上也有了一定的地位。在西欧一些城市的大教堂、宫殿或公共设施的建筑过程中,陆续涌现了一些有名的建筑师。这些建筑师签订契约,提出图样,常与别的建筑师相竞争,并督造工程。他们领收全部付款,并转过来付给他们所雇佣的人们。他们已经类似于建筑承包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