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简介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物料用品的区别及账务
TUhjnbcbe - 2023/11/5 21:22:00

一、固定资产-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固定资产购入的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下月起停止计提;

二、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

1、低值易耗品(通过“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单位价值比较低,能反复使用,易损耗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实物形态;通常情况下单位价值在10以上和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例如:杯子,盘子。

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时,可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但领用低值易耗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情况的,则需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①一次摊销法;是将价值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购买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领用去摊销时,根据对应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

②分期摊销法;需要单独设置明细科目

入库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8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80

分4次摊销时——其中第一次摊销如下: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2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20

借:销售费用2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20

③五五摊销法;

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

④净值摊销法。

2、包装物

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

三、物料用品

是指价值低、消耗快在使用过程被消耗的物料,例如:酒精、口罩、单据

一次性计入计入成本,根据对应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账务处理:

购入时

借:物料用品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物料用品

1
查看完整版本: 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物料用品的区别及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