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主要是围绕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以及对原有建筑物相关的装修、装潢等活动。
由于建筑行业包括的范围较广,通常涉及到的劳力组织、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种类繁杂;还有建设项目周期长、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大、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税负重等具体情况,导致行业内看似利润高,实质上负债率较高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建筑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建筑材料贸易公司,开具给下游单位的是13%的足额增值税专票,但与上游单位合作没有获得足额的进项(如为了低价拿货、与其他散户合作等原因),导致不能够进销项抵扣,自身就得承担增值税的税务成本。
还有建筑企业在实际业务活动过程中,无票支出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如给包工头工程款、机械租赁、运输搬运和项目居间费等),导致成本缺口大、账面上利润虚高,会多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另外,如果你是建筑企业的股东,当公司缴纳完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后,想要把剩下的利润提到个人的私卡,至少还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
那么,想要合理、合规降低建筑企业税务负担,有哪些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可以享受呢?
1、增值税的问题:可以利用国内税收园区的奖励扶持*策;根据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实际纳税额度,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再享受地方留存的40%-80%双重奖励扶持。
2、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问题:可以利用区域性的核定征收*策;将主体公司的部分职能部门布局在园区,成立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个体户、个独企业(如某服务中心、某工作室、某营业部等),享受个税核定,综合税负在0.6%-1.2%左右;主要是对于开票额进行核定,对于成本票的要求并不高,也就是说W的开票额,仅需要5W左右的税费即可,税后利润可以直接提到投资人私户。
另需注意的是:由于小规模个体户和个独企业是个人经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且目前还可以享受增值税、附加税免征的优惠;避免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年累计开票额需要控制在W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