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简介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上海建设工程律师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签订工
TUhjnbcbe - 2024/5/5 15:53:00
白癜风有什么偏方 https://m.39.net/pf/a_4793199.html

年3月31日,王某(甲方)与马某(乙方)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某处的房屋两排的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年4月3日开始动工,年10月30日竣工,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按期进行施工。年12月15日,王某向马某出具便条载明工程款为万元,分三次结清。后王某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于年6月25日向马某出具《欠条》载明欠马某工程款约50万元,于10月底支付10万元,尾款年底支付。后王某未支付工程款。马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冉某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马某系自然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其与王某签订的《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马某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王某与冉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修建案涉房屋,其间,王某以个人名义为修建案涉房屋对外所负债务,属于王某与冉某的夫妻共同债务。法院遂判决王某、冉某向马某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林长宇律师,从业14年,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东方卫视》、《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对其代理的案件进行过报道,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为众多客户提供过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善于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擅长: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务、股权纠纷、经济纠纷、婚姻与继承等。林长宇律师在办理案件中擅于利用证据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主张用先进的理念与务实的手段解决一切棘手的法律问题,靠实力赢得同行及当事人的尊重。

1
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建设工程律师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签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