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34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范围
遵义市现行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企业(含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局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如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局不予受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资质延续。
二、资质延续申报要求、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要求。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法律法规对延续申请的要求。
(二)申报方式。各有关建设工程企业通过“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向我局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