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提案
推进绿色建筑增强节能减碳
■?提案者:民革上海市委
■?提案名:关于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助力上海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建议
■?承办单位:市住建委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记者?马?赛)作为我国碳排放主要来源之一,建筑领域碳减排工作尤为重要。“建议上海在监测范围不断扩大的基础上,制定公共建筑设计用能限额制度,设定明确的目标导向和任务指标,特别要在新城建设中严格落实。另外,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可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更大力度、更大范围同步推动节能改造。”年年初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在提交的“关于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助力上海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建议”提案中,民革上海市委提出扩大碳排放监测覆盖面、加强碳减排规范标准的强制性,以及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应用等建议。
提案认为,结合上海发展规划和现有建筑能耗等参数的历史趋势,如不采取强有力的减碳措施,建筑行业在年实现碳达峰面临巨大压力。提案建议,在“一网统管”的大背景下,做到新建建筑全部纳管、既有建筑分三年逐步纳管,大力推进建筑能源审计、诊断和评价工作。加大对适合本地气候特点和建筑现状的节能技术的推广与研究力度,引导上海建筑行业创新和改革。针对建筑节能回报周期长、融资成本高的特点,制定出台绿色金融支持及碳普惠政策等。
提案承办单位市住建委在答复中表示,将推动建筑能耗监测智能化、精细化提升,升级建设本市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聚焦核心功能,实现空间维度上覆盖全市建筑碳排放、大型公共建筑碳排放、公共机构建筑碳排放,时间维度上覆盖建筑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建立全市公共建筑运行碳排放量动态地图,建立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系统。同时,推进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法规,健全有利于本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碳技术标准体系。在已发布9类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标准编制等。大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积极开展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示范。
“网信安全产业”提案
聚焦产业发展筑牢网安之堤
■?提案者:民盟上海市委
■?提案名:关于发展网络信息安全产业,为上海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的建议
■?承办单位:市经信委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记者?刘?毅)年年初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民盟上海市委提交“关于发展网络信息安全产业,为上海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的建议”提案,以发展网络信息安全产业为着眼点,为上海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建言。
“全国网络信息安全用户与市场在高速增长,但上海行业用户与市场发掘却落后于其他省份。”民盟市委通过调研发现,上海安全市场用户总量还不够大,需要建立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注意信息安全保护,特别是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中需要网络信息安全保驾护航贯穿始终。同时,上海安全企业数量质量还不够强,产业集聚度显示度还不够高。“推动一批相关技术创新,解决“卡脖子”问题,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企业,培养一批具备创新能力的网络信息安全人才、挖掘一批重要领域应用场景。”?民盟市委提出针对性的建言。
“积极推动上海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是应有之义。”提案承办单位市经信委表示。
年12月,市经信委就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通管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年)》,以期推动上海网络安全产业创新升级、做大做强,在关键技术研发、安全需求开放、空间载体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我们支持重点企业围绕下一代通信、生物识别安全等新领域,零信任安全、联邦学习等新架构,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新技术,以及密码、信创等方面,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并提升产业化能力。”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强化安全能力供给,推动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持续施力。“近期,将聚焦软件供应链安全、api安全等方向,面向网络安全企业征集创新攻关产品和解决方案,评选并发布‘上海市网络安全产业创新攻关优秀成果集’,为本市产业规划实施、吸引创新主体落地等方面提供参考和依据。”
“邮轮产业复苏”提案
各方协力推动邮轮产业复苏
■?提案者:民建上海市委
■?提案名:关于试行同港进出模式,推动邮轮产业复苏的建议
■?承办单位:市交通委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记者?黄?铮)年,上海跃居亚洲邮轮第一母港,年挂牌为唯一的国家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新冠疫情对中国邮轮产业的打击是前所未有的,行业复苏形势严峻,几乎是零复产行业。”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常委、民建界别召集人、经济和金融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市委专职副主委汪胜洋说。民建市委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试行同港进出模式,推动邮轮产业复苏的建议”相关提案。
提案认为,影响邮轮产业复苏的主要问题有三:缺乏明确的防疫指南指导复航标准、缺少合适的邮轮航线开展复航、法律未明确邮轮可以同港进出。提案建议规范防疫举措、调整规划“上海模式”邮轮航线、探索同港进出海上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海上旅游项目的始发港和到达港是同一个港口,在法规上没有涉及的先例,在海事签证及保险合同的签订都遭遇瓶颈。提案认为,可在《海商法》“一港运送至另一港”的条款之外另辟蹊径,开发出“同港进出海上游”,游客持护照登船,邮轮驶离中国领海并观光游玩,最后同港返回。
提案承办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收到提案后,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上海海关、上海边检总站、宝山区政府等共同研究,表示将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