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范围
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即指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获得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生产表
建筑业报表制度中生产表主要内容包括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情况和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共涉及年2张定报表:C-1《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重点指标及注意事项
指标一
01签订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填报口径
本表“建筑业合同情况”中,所有建筑业法人单位指标数据均不能包含其与建筑业法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数据,也不能包含其从上级建筑业法人单位或集团内部其他建筑业法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数据(01签订合同额、02上年结转合同额、03本年新签合同额均采用此口径)。
填报依据
易错点强调
(1)企业容易把同其他建筑业单位签订合同误算进去;
(2)EPC合同(即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合同)如明确各部分的合同额或明确各部分所占比例,应只填报施工部分合同额,如只有总合同额,没有细项,无法分劈,则填报总合同额;
(3)合同额只包含建筑施工合同,装修公司的这种设计类的、服务类的都不能算!
指标二
08建筑业总产值
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它包括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填报口径
该指标只包括自行完成的施工产值,不包括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是建筑业企业自行完成的以工程概预算为依据,按工程进度计算的产值,包括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合同自行完成的产值和与建筑企业签订合同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只填报境内产值,包括外省产值,但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产值;产值相关指标均含税,故建筑业总产值应填写含税数据。
如果企业有分包出去的工程,应将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归入单位工程05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填报依据
有施工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管理台账填报。
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根据工程费用表、工程量计价清单或工程概预算书等原始凭证登记台账填报。
下面借助承揽工程图来加深指标理解吧!
指标三
24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
填报口径
从业人员统计原则
指标四
25建筑业企业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
这个指标跟劳资表的期末人数指标解释一致,数值应相等。
填报口径
最后,顺小统带大家来看下共性问题,大家一定要避免出现哦~
单位错误。本报表单位为千元,误以万元、元为单位填报。
错填当季数。定报为季度填报,指标均为累计数,要填1季度至本季度的累计数,不能只填当季数。
漏报指标以及其中项指标。尤其是从业人员其中项指标。
对统计口径理解有误。一是将其下属子公司的数据汇总上报,二是漏报外地分公司的数据。
为通过平台审核,自行修改统计数据导致错报(平台审核起到提醒作用,不是有审核提示就要修改数据)。
来源:北京顺义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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