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账是会计通过调整账务以达到预期或规定的结果,一般跨年度时,最最让会计们头疼的,就是报表出具之后却发现要调账了……
没多久前,行业群里就曾有一个会计朋友分享过她亲身经历的调账风险。大概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公司有一笔向股东的借入款万元,由于挂账时间太长,根本也无须偿还,但他又不想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于是突发奇想地便做了下边的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万元
贷:资本公积万元
然而,年下半年的时候,当地税局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了隐藏在资本公积中的这万元收益。
依照相关文件,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为捐赠收入,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税局也就要求企业调增了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了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等。
所以说,调账不能擅自冲账,更不能任性而为,任何一笔账目在调账之前,一定要追根溯源、找出账目出现的原因,厘清业务的真实情况。风险之下,一切都必须有根有据、合理合法。我们也梳理了日常工作中较为弄错的几大业务模块,这里一并分享给大家~
最容易做错账的几大业务
1.多缴增值税
比如电梯销售企业,财务未将“电梯销售”与“电梯安装”分别核算,造成从高适用税率,多缴增值税。(依据:国税年第11号公告)
2.多缴企业所得税
①将印有企业logo的产品赠送给客户,本应计入宣传费,却计入了招待费,使得费用支出在所得税前费用享受低标准扣除,有利润的企业,将会造成多缴企业所得税。(依据:国务院令第号)
②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未在职工薪酬中核算,错误地列入劳务费用,使得影响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限额标准计算,有可能造成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依据:国税年第34号)
3.多缴增值税
①“买一送一”不开票,企业对外促销,“买一送一”未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折扣,所开发票只销售货物,未开赠送货物。实收金额与货物销售金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以折扣体现,使得赠送货物需要视同销售,造成多缴增值税。(依据:国税函〔〕56号)
② 酒店行业,客人入住期间损坏地毯、茶杯等,收到赔款,应按住宿服务的价外费列支收入,却错误地按销售货物核算,适用16%的税率,造成多缴增值税。(依据:财税〔〕36号)
4.多缴房产税
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会计核算时错误的计入房产原值,造成多缴房产税。(依据:财税地〔〕3号)
5.多缴印花税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未收到股东实缴资本,仍然做“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纳税时,根据“实收资本”增加额,计缴印花税,造成提前缴纳印花税。(依据:国税发〔〕25号)
6.多缴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取得建筑安装服务公司开来的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未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或备注栏填写错误,使得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该项目金额,造成多缴土地增值税。(依据:国税年第23号公告)
一旦涉及错账处理,这几点也要特别注意了:
1.注意观察错账发生时间与错账发现时间是否为同一会计期间。两者在同一会计期间(同月)和不在同一会计期间(跨月、跨年),调账方法各异。
2.注意发现错账时,当月是否已结账。错账发生后,当月结账前发现和当月结账后发现,调账方法亦有所不同。
3.注意错账的发生是否为技术因素所致,还是违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还是对经济政策、法规、制度误解或误用所致。
末了,5个超实用的调账方法送给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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