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我市开展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核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核查企业应于年2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撤回企业资质证书。本次核查共计18家建筑业企业,其中5家材料齐全,4家自行注销资质,9家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其中4家因骗取资质被撤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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