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审批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鲁建许函〔〕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悉。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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