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合规方案落地执行(点击咨询)
税收优惠+再生废旧砂石煤炭(点击咨询)
废旧物资回收税收优惠政策
新的水电增值税政策减负标准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税收负担的通知》的函。新政策明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销售水电,增值税税率按1%征收。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1日,超过万千瓦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对实际增值税负担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收费的通知的详细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4),经过持续的集中清理和整改,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近年来,企业乱收费情况反弹:部分地方政府越权发布企业收费政策,私自增加企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部分机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权力强制收取经营服务费;部分地方政府机构多次禁止乱收费,严重损害公司发展活力,危及中小企业生存,许多公司反映强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制定和规范企业收费措施的分工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收费管理和规范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和规范企业收费的重要性
治理和规范企业收费是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创造良好的公司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政府应该从实践中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和规范企业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安排,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认真抓好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任务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深入研究、摸清基础的基础上,重点规范企业收费行为中心,大力开展工作。
(1)认真清理企业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企业相关收费现状进行调查,查明收费类型、标准、范围、金额和依据。认真清理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撤销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坚决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清理后保留的企业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
(2)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清理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的服务费。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业务服务费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严格管理社区组织的入会和收费。社区组织收取会费时,应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事发展)〔〕9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6〕12号)的规定执行。除法律、行政规章另有规定外,禁止强制入会。各级价格、财政、民政部门应当对社区组织的企业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进行合理审查,必要时组织听证会,撤销和优化不合理的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
(4)加快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关联政府机构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脱钩工作,切实推进政府机构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组织分离、场所分离、工作分离、经济分离,切断政府机构与行业协会的利益联系,打破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的有序竞争。
(5)有效加强对企业相关费用的监督管理。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应认真加强对企业收费的监督,组织企业收费专项整改,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