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这些费用到底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符合本准则第四条(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2、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10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3、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得出:企业自有房产发生的装修费是否需要并入原值亦或是计入费用,其判断原则在于被装修房产的使用寿命是否提高,房产的建筑质量是否提高等,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应予资本化。
故可总结以下几项观点:
1、零星的金额较小的装饰装修费用即对房屋使用质量实质性提高未有任何影响,应费用化,计入本期费用;
2、房产的改建、扩建费用对房屋的使用寿命及质量有重大影响,应予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3、新建或新购入房产的首次或者未来二次装修费用,由于使产品质量(即房屋使用质量)有了实质性提高,因此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Q:如果资本化了,该如何会计处理?
1、不并入房屋原值,应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帐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实务中,为了与税务规定符合,许多财务亦有可能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10号),“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Q:资本化的情况下,折旧年限是多少?
新建或新购入房产的装修费是在未投入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属于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必要且合理的支出,应计入房产原值,按房产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房产的改建、扩建费用对房屋的使用寿命及质量有重大影响,应资本化,计入房产原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Q:相关的税费该如何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1、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2、如何理解“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比如甲公司准备买入一栋楼作为酒店之用,因为是五星级酒店,装修费用较大,此时装修费摊销年限就很重要
(1)如果预定用途理解为购买之后用于装修之前,此时装修费可以按照三年;
(2)如果将预定用途理解为用于五星级酒店,此时装修就应该记入房屋原值,按照20年
本人理解,把预定用途理解为购买之后用于装修之前,这样更加合理。
即自建房屋之后,首次装修,这时也可以按照3年摊销的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4、如何理解“竣工结算前”,经与造价机构专业人士沟通之后,应该是办理房产证的标准,不含装修。
5、根据以上推理,装修显然不属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应该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完毕,预计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税务一般认可不低于三年。
房产税的处理
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文的规定执行,即: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因此对于装修,要仔细分析其构成,判断哪些项目应该并入房屋税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