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启动
“就业一人,脱贫一家”
帮助贫困兄弟姐妹就业
专项行动
多项*策助力
贫困劳动力就业
一、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
对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每吸纳一名贫困人员奖补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二、鼓励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组织贫困人员到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务经纪人按每组织1人发放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鼓励贫困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贫困人员到市就业训练中心参加技能培训,免收培训费、住宿费,对符合条件的结业学员按每人每天22元给予生活补助。(-)
四、支持贫困人员创业
1
对贫困户新创办农家乐,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贫困户1万元的创业补贴;对一般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员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元、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2
对贫困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元创业补贴。对认定为返乡创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首次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带动就业3个人以上的,给予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
3
贫困人员开办个体工商户,积极支持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内财*全额贴息。(-)
五、免费提供职业介绍
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乡镇(街办)劳动保障联络员、贫困户帮扶干部和村组干部共同配合,对贫困劳动力至少推荐3次就业岗位,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编辑刘传东审核
章黎刘瑞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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