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延长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通知指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的,以及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1月1日至年12月30日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年12月31日。
相关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河南省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自动延续,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上述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
责编:刘安琪
审核:李震
总监: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