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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23 21:23:00

一、总括介绍

我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于2年12月9日第一百三十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立法工作计划共分六个部分,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绿色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等,预安排了7件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根据*中央有关会议精神与决策部署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对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适时向社会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年月5日在北京召开。

2年12月0日起,我国有1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年1月28日。其中,与财税相关额主要有:《增值税法》(草案)、《立法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司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行*诉讼法》(修正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

此外,社会公众就进一步明确行*复议机构定位,合理确定行*复议受案范围,完善行*复议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和行*复议委员会制度,强化行*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履行监督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抓紧梳理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草案修改相关工作。

年我国与财税相关立法工作计划的考虑和安排

二、《增值税法》

目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1年全国增值税收入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按照国务院规定,增值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纳税人覆盖绝大部分市场主体,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制定增值税法,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增强税制确定性,强化税收中性原则,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一)综合知识

0年5月,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增值税法草案送审稿。增值税法草案已于2年12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

*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增值税改革作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制度性举措,各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随着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健全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立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实施,减税降费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实现了确保制造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从近年实际情况看,增值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

(二)具体内容

首次审议的增值税法草案共6章6条,对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作出规定。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

1.在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方面

草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2.税率方面

草案维持现行1%、9%、6%三档税率不变。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销售交通运输、邮*、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9%;销售其他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

.应纳税额方面

草案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税收优惠方面

草案维持现行税收优惠项目不变,并规定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应税交易的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三、《公司法》

(一)综合知识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

我国现行公司法于年制定,9年、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年、8年又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重要修改。1年12月20日,公司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此次修法力度较大,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打造更具活力的中国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注:我国公司注册登记数量由年的10万家增加到1年的万家)

(二)初次审议

1年12月20日,提请初次审议的公司法修订草案涉及条款较多,修改力度较大。修订草案共15章条,在现行公司法1章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主要包括坚持*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等方面。

1.坚持*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坚持*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本质特征和独特优势,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修订草案依据*章规定,明确*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保证*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同时,修订草案继续坚持现行公司法关于在各类型公司中根据*章规定设立*的组织,开展*的活动,公司应当为*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等规定。

2.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

在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方面,修订草案深入总结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在现行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专节的基础上,设“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

.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

在完善公司设立和退出制度方面,修订草案深入总结*的十八大以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完善公司登记制度,进一步简便公司设立和退出。其中,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备受社会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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