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12月9日,福建省住建厅就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并明确各级资质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上述四类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申请事项。
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年12月31日。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四类资质证书统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省住建厅